四川省民族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日期: 2022-09-16 03:57 来源: 省民族宗教委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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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全省民族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显著提升,进一步提高全省民族工作系统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素养,进一步保障好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成效。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族工作系统普法全过程,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创新方式方法,用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夯实全面依法治省的社会基础。

坚持围绕主线服务大局。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鲜明主线,安排部署法治宣传教育任务,将法律法规中蕴含的维护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讲清讲明。

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融合。坚持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教育引导民族工作干部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通过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切实提升各族群众的法治素养。

二、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教育引导全省民族工作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省民族工作系统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支部)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纳入基层普法阵地的重要宣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摆在首要位置,阐释好“中华民族”写入宪法的重要意义以及宪法相关条文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积极作用,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宣传,强化各族群众的国家认同。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省民族工作系统党员干部和民族地区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宣传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全民学习掌握法律基本知识。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工作法律法规。把学习宣传民族工作法律法规摆在突出位置,继续做好现行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特别是要将法律法规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享受平等权利、履行平等义务等内容讲明讲透。已制定出台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地方,要做好宣传教育,将立法精神和法规要求宣传到位,实现促进民族团结的目的。把学习宣传民族法律法规与掌握民族基本知识、学习宣传民族理论政策相结合,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各族干部群众贯彻落实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深入宣传重点领域法律法规。要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普法工作,向各族群众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民族地区、城市城区和农村地区要根据不同的普法用法实际需求,突出区域化和精准性,深入宣传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农村地区、偏远地区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宣传,切实做好移风易俗等工作。城市城区和少数民族人员流入地和流出地,要加强劳动权益保障、合同契约及社区居民管理、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省民族工作系统还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五)大力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四川省实施方案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省民族工作系统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特别是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的重大意义宣传到位。要宣传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特别是其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规定。

三、重点举措

(一)加强全省民族工作系统干部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全省民族工作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坚持把宪法法律、民族法律法规列入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党组(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用好“干部大讲堂”、法律顾问讲座等平台,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抓好委系统干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省民族工作系统干部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治观念。完善和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推动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

(二)加强各民族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常态化机制的重要内容,配合有关部门教育引导各民族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充分利用全省中小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互观互学、校园舞台剧展演等平台,在各民族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各民族青少年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准确把握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有关要求,以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标,加强全省民族工作系统干部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及培训,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增强各族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不断打牢民族团结的法治基础。

(四)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有机结合。深入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各项要求,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各项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在我省民族地区进一步深化“石榴籽”调解工作品牌建设,发挥“石榴籽”调解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面向民族地区基层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服务,推动建立覆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治观念,让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成为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的过程,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

(五)充分利用各类平台载体开展普法活动。全省民族工作系统要结合各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周)活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民族自治地方成立逢十周年庆典、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等特色平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依托社区平台,着力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驻在城市的管理规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不断增强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充分利用“法律七进”“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同心律师服务团”等平台,深入基层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新媒体在普法工作中的应用,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着力建设好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政府网站,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组织实施

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各市(州)民族宗教委(局)和省民族宗教委内设处室、直属单位,要根据实际,结合本规划精神,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职责任务,系统组织实施,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民族工作系统要把推进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各地民族工作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细化年度任务举措,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落实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促进全省民族工作系统工作人员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建立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三)加强指导督促和评估总结。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鼓励地方和基层聚焦问题开展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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